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部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责任编辑: 张北雪 发布时间: 2025-03-21 浏览次数: 10
 

为做好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部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能源学部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负责制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及时处理。

成立本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本专业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含清洁能源技术专业和储能技术专业)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清洁能源技术专业、储能技术专业一志愿的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均根据招生计划按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向上取整,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

学部将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学部将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类别各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

1. 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测试科目为传热学、工程燃烧学,两门课程任选一门)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 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将结合能源动力专业特色,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将由学部复试小组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科学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资格审查时间

考生需3249:00-16:00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系统进行报名及材料提交,复试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2. 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志愿面试时间:3258:30-13:30

面试地点:长清校区机电楼B103

3. 专业课测试时间、地点

第一志愿专业课测试时间:32514:00-16:00

测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4. 调剂志愿专业课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复试时间、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接受考生调换。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体检。

(七)复试费用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成本〔2024789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基本要求

能源学部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能源动力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数学一或二,英语一或二。初试科目无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无法调剂能源动力专业。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申请。

2.学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调剂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院)内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

6.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其他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得以个人原因向招生单位申请取消待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 学部严格按照校(院)下达的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校(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协同育人专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等)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能源动力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思想政治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方向)和录取类别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会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复试领导小组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防止试题外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学部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部将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察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部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学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及投诉电话:0531-89631847(工作时间开通)

八、优化考生服务

学部将通过网站、QQ群等渠道,提前公布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使考生充分知晓。学部将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创设良好的复试环境;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面试紧急事件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531-89631847

2. 联系手机:张老师(15069186319)、程老师(13006576665)

3. 面试事宜通知QQ群(加群时备注:姓名+报考方向+手机号码)

第一志愿QQ群:567636475

调剂志愿QQ群:247673874